毕业设计
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校教务〔2015〕11

 

各学院:

  为扎实有效开展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确保评阅、答辩和评优各个环节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管理

  1.格式规范: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的目录及文本都必须符合《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中的格式及要求。

    2.过程材料齐全:包括题目申报表、题目及成绩汇总表、选题及成绩分析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自查表、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阅人意见表、答辩结果表等。所有材料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具体、目标要明确。

    3.认真做好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的学习宣传工作。让学生、指导教师了解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所包括的情形和处理的办法,了解学生本人、指导教师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增强学术自律意识,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自觉遵守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各项规定。

  二、答辩时间安排

    全校答辩工作在6月1日至6月15日进行, 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请各学院在529日前将答辩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电子版报我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对答辩情况进行抽查。

    三、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相关工作

   (一)评选条件及要求

   1.参见《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

   2.指导教师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3.凡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团队的,团队要有总的指导教师(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二)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校将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评选出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00篇、优秀毕业设计团队若干。各学院单篇按分配名额(见附件2)申报,团队申报数每个专业不超过2个。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进行本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推荐工作。

    2.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四)评选报送材料

    1.学院汇总材料:(1)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  (2) 应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表(只报电子版)

    2.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1)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2)毕业设计(论文)(含附件材料);(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4)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意见表;(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果表。

  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摆放,连同设计图纸、附件等一起装入材料袋。材料袋粘贴统一格式封面。所有材料除签名手写外,均需录入打印。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材料:(1)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2)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总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分工明确,论述完整。并附团队中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3)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4)评阅人意见表;(5)答辩结果表。

    ()填报《扬州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相关要求

  1.学院填全称;日期统一填2015年615日;类别为“本科毕业设计”或“本科毕业论文”;入学年级统一为“2011”(五年制为“2010”);

  2.专业填全称,专业所属一级门类和二级类严格按照专业门类目录(本科)规定填写(要填代码);

  3.毕业设计(论文)总周数一律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周数填写;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必须与文本中所有相关材料相吻合;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5年619日前将上述材料(样表请务必在教务处网页“ 材料下载”栏实践教学科下载)文本及电子档报实践教学科

凡经学校评审,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的材料,按教育厅文件要求重新填表上报。

    附件:

    1. 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一览表;

  2. 201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19

 

附件1 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一览表

附件2 201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