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继续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确保评阅、答辩和评优各个环节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管理,保证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1.格式规范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的目录及文本都必须符合《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中的格式及要求。
2.过程材料齐全包括题目申报表、题目及成绩汇总表、选题及成绩分析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自查表、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阅人意见表、答辩结果表等。所有材料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具体、目标要明确。其中申报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阅人意见表、答辩结果表、毕业设计(论文)以及附件的电子材料等均需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系统中的电子材料应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个别学院的设计附件材料过大(如高清图片、视频),无需上传至系统,由学院自行保存。
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文件精神,加强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学校对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使用维普论文查重检测系统进行检测,以提高对毕业设计(论文)抄袭问题的辨别和处理能力。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规定查重比例限制,原则上“总文字复制比”高于30%不可以参加答辩、推荐为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应低于15%。
二、答辩时间安排及要求
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5月29日至6月13日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后,教务处将会同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督导对答辩情况进行抽检督查。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每个答辩小组设立秘书(录入员)1名,主要负责答辩的组织工作(包括提前安装设备布置现场、进行网络测试、现场过程记录等)以及审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评语及最后成绩等。
请各学院在5月28日前将答辩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做好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相关工作
(一)评选条件及要求
1.参见《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
2.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的,团队要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二)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
每个学院推荐团队数不超过2个,推荐单篇名额见附件2。
学校将在学院推荐申报的基础上评选出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00篇、优秀毕业设计团队若干(不超过8个)。
(三)评选报送材料
1.学院报送的汇总材料包括:(1)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2)应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表(只报电子版)。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包括:(1)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2)毕业设计(论文)(含附件材料);(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4)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意见表;(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果表。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摆放,连同设计图纸、附件等一起装入材料袋。材料袋上粘贴统一的格式封面。
3.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材料包括:(1)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2)总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分工明确,论述完整。并附团队中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4)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意见表;(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果表。
(四)填报《扬州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相关要求
1.学院填全称;日期统一填“2021年6月15日”;类别为“本科毕业设计”或“本科毕业论文”;入学年级统一为“2017”(五年制为“2016”);
2.专业填全称,专业所属一级门类和二级类严格按照专业门类目录(本科)规定填写(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3.毕业设计(论文)总周数一律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周数填写;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必须与文本中所有相关材料相吻合。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文本及电子文档报实践教学科。
附件1: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一览表.xlsx
附件2: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doc
教 务 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