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34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原则

1.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2.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3.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混合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4.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类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依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规定开展课程推荐认定工作。

1.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2.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学校党委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附件4)和申报说明要求(附件5)

三、申报推荐限额

学校各类课程推荐数量如下:

1.线上课程。4门。

2.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15门,其中社会实践课程原则上应不少于2门。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4门,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须与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对接、有共享应用数据支撑(具体对接要求详见附件6)。

经教育厅推荐至教育部的课程同时认定为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四、申报推荐程序

1.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

1212日前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报送申报书(附件4)及附件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S503)。纸质版:申报书一式5份、附件材料1份、推荐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汇总表、课程申报材料电子版(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学院+申报课程类型+课程名称):发送至邮箱ydjiaoyanke@163.com

联系人:夏小燕、刘慧;联系方式:87971697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1214日前各项目组报送申报书和视频材料(简介视频+引导视频)至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N505)。纸质版:申报书一式5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学院+申报课程类型+课程名称):发送至邮箱sysgl@yzu.edu.cn

联系人:徐 联系方式:87979080

五、认定后管理

根据《实施意见》,教育部将完善一流课程退出机制, 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实施动态管理。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后(包括前两批已认定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其间应按照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教育部将建设信息平台,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有效期满后,教育部将对课程进行阶段性审核。                            


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

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

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3.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

4.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5.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及与江苏省虚拟

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对接要求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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