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23年“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教社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扬州大学课程思政实施方案(试行)》(扬大委〔2020〕53号)工作安排,学校继续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遵守教学行为规范。自觉遵守教学管理规定、落实课堂教学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整合教学资源、充分挖掘思政元素,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课堂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实现课程思政育人理念。积极实践课程思政建设、勇于探索课堂教学创新,切实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方式,育人成效显著、课堂教学具有一定的示范性。

二、评选标准

1.申报材料、教学材料规范完整,能够根据学生特点制定教学计划、设计课堂教学活动。

2.课堂教学内容有利于增强大学生对课程学习的获得感,能够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深入挖掘思政元素、合理选择教学内容,发挥课堂教学在育人中的重要作用。理学、工学类专业课程要注重科学思维方法的训练和科技伦理的教育,培养学生探索未知、追求真理、勇攀科学高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学生精益求精的大国工匠精神;农学类专业课程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大国“三农”情怀,引导学生“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医学类专业课程要注重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注重加强医者仁心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尊重患者,学会沟通,提升综合素养;艺术学类专业课程要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艺术观和创作观,积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3.遵循教学规律、思想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科学设计教学环节、创新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中的价值导向,评价方式科学合理。

4.课堂教学育人成效显著,能够较好地体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学生品格养成的有机统一,课堂教学风格突出,特色鲜明、感染性强、学生评价良好,对其他同类课堂具有可推广性、可借鉴性的教学改革经验。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2023年应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教学能力突出、学生评价良好。

2.申报课程应为我校现行本科和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已获评的“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无需再次申报。

四、申报流程

1.推荐数量

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择优推荐“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4门,其中本科生课程不少于2门,研究生课程不少于1门。

2.立项建设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评选“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本科生课程40门左右,研究生课程20门左右,学校给予经费支持。拟评选本科生课程20门左右、研究生课程5门左右,作为校立院助项目,学院给予配套支持。

3.申报程序

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期间,登录“扬州大学本科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teach.yzucxcy.com),点击“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栏目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院于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期间,登录“扬州大学本科教学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学院审核和推荐工作(学院管理员账号请与教研科联系)。

五、联系信息

本科生课程联系人:夏小燕、刘慧,

联系电话:87971697,

    箱:ydjiaoyanke@163.com;

研究生课程联系人:邹蓉,

联系电话:87979370,

    箱:yjspy@yzu.edu.cn。


附件: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申报书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