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如有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则可申请免费补考一次。公选课、任选课考核不及格不得补考;重修课程考核不及格不得补考;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不及格不得补考。原则上补考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学生应及时向学院提交补考书面申请。每学期各门课具体补考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每学期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须填写《扬州大学缓考申请表》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任课老师、教学秘书(教务员)、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审核批准,方可缓考,否则按缺考处理。缓考随下学期初补考同时进行,缓考不及格者不能补考只能重修。
公共选修课、任选课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等不安排缓考。
职能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电话:87971695